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20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梅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三元区共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二名,均为2007年出生。为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三元区司法局始终高度注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建立信任、家庭参与、多元矫治等举措,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预防重新犯罪,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具体做法:
一是建立信任,牢固基础。成立心理矫治矫正小组,定期面对面谈心,倾听他们的情感需求,建立友好、信任、平等的关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兴趣爱好等,洞察心理问题,消除其抗拒心理。
二是家庭参与,溯源问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走访调查未成年矫正对象成长背景,切实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问题源头,制定“一对一”差别化矫正方案。同时,为家长提供有效教养指导,帮助其构建积极、健康的家庭环境,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多元矫治,全面参与。协调区未保委员会、公安部门、教育局和民政局等单位,引入社会力量,邀请邀请三明市至善社会服务中心开展集中教育咨询,以各类心理健康讲座、群体情绪控制训练等,帮助未成年人摆脱心理负担。2022年以来三元区矫正中心累计给在矫的9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辅导25人次,对个别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团队进行单独跟进疏导。
二、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有专章规定,其中明确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实际工作中,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的人员数量少,能够纳入矫正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的人更少。未成年矫正的尺度难以把握,按照教育为主的原则,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而鉴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帮扶,尤其是对于一些思想行为异常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如何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纠偏,都需要专业力量介入,但目前的人员力量还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计划:
心理矫正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动能,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和质量双提升。下一步,三元区司法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创新管理方式与理念,全面推进个性化矫正措施,突出社区矫正“治心”的特点,提升矫正实效。一是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动态心理档案。根据矫正初期、矫正中期和矫正期满前等不同时期的心理特征,适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危险因素进行危险等级测试和心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时更新矫正方案,制定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心理矫治措施。二是加大心理知识教育,促进自我成长。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内容和模式,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使其了解与掌握一定的心理方面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与矫正中能正确认识及面对所面临的问题,学会运用心理技能调节心态,强化心理适应能力和调节能力。三是完善体系,推进帮扶提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与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不定期走访司法所,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见面。
主办单位领导:邓启文
单位联系人:黄悦
联系电话:821883
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