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2384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4-23 10:53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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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菊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碳汇交易前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陈培菊等委员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为进一步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于2021年5月11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林业局、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林综〔2021〕26号),文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三明市发改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碳票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三明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三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碳汇的备案签发、抵消等工作;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碳票所涉及的《林权证》或林权《不动产权证》审核工作。

  三明市林业碳票制发登记流程:首先申请人应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接着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外业调查时间)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转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初审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设区林业主管部门。再由设区林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监测核算报告及其碳减排量进行专家申查。如符合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备案签发,并转送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最后设区市林业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林业碳票制发,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拓展林业碳汇应用场景,通过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应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碳汇交易前期管理,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区政府分管领导:赵丰                   

  主办单位领导:朱 敏                     

  单位联系人:林敬杰

  联系电话:0598-8395635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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