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234005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6-15 12:16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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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其闽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新住宅小区外道路占道停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点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小区周边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现象进行整治;对小区周边模糊、损坏、不清晰的消防通道、停车泊位标线进行集中复划。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车库外沿及周边路面日常巡查,建立小区周边乱停车劝导机制,对占用小区外公用通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先劝导后强制的方式,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小区外道路占道停车。

  二、关于禁止挪用停车场

  《福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库)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中梁壹号院和万达广场小区内部分产权车位已由开发商改变规划用途售卖作为洗车场使用,应由规划部门给予认定确认,并由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物业服务企业对区域内的停车场、车位应加强管理,保持停车场道路畅通、整洁卫生,及时制止改变用途。

  三、关于落实市政管理权

  银锭路(中梁壹号院一侧)已与2021年移交我局管养,按照职责划分,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对部分城市支路、街巷的进行管护,管护范围包括路灯、水沟、盖板、绿化、化粪池以及支路人行道道板等基础设施。关于委员提出的加强道路管制,尤其是早、晚高峰和节假日重点加强管制的问题,不属我局职责范围,我们会将委员所提建议积极向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反映呼吁,并持续关注事态动向。

  区政府分管领导:肖方杰

  主办单位领导:李建闽

  单位联系人:詹晓珠

  联系电话:8092280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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