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元区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6号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建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出台城镇开发边界农村老旧房屋原址改造及周边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经深入研究,并结合相关职能,现答复如下:
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我们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区域的发展纳入整体考量。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并获得批复,明确了农村居民点的保留、整治与改造方向,为老旧房屋原址改造及周边设施建设预留了空间,为后续改造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
近期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对于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村庄,应因地制宜制定分类保障措施: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应结合城市更新,摸清村民意愿和需求,差异化确定更新方式和更新政策,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对国土空间规划保留为村庄建设用地的,支持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一旧村改造等方式集中建设住宅小区,同时允许分幢办理宅基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经依法鉴定为D级危房确需改造的,在符合“一户一宅”且宅基地面积符合本地区现行用地标准的情况下,允许旧宅基地按照当地规定翻建。”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农村老旧房屋原址改造及周边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建设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老旧房屋原址改造及周边设施建设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独办单位领导:韩国洪
单位联系人:魏建新
联系电话:18760362658
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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