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第00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5-06 17:15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 | | |

  陈阳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定点区域定时禁鸣烟花爆竹及其他扰民噪音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陈阳升代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2024年2月1号,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春节期间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知》(元政规〔2024〕2号)要求,对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品种做出了限制要求。一是限制燃放的区域。三元区列东街道、徐碧街道(不含除徐碧村以外的各村)、列西街道、城关街道、白沙街道(不含台江村、富兴堡街道(不含村头村);二是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其余时间每天的六时至二十二时;三是限制燃放的品种。在限放区域和时段内,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1000响以下大地红、300响以下电光炮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四是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噪声监测,定期检测噪声水平,确保环境噪声符合规定。二是及时处理投诉,及时处理居民对噪声扰民的投诉,并进行调查。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在春节期间联合城管以及公安部门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最后,真诚感谢陈阳升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采纳陈阳升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三元区噪音管理,维护公共环境,为三元区人民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主办单位领导:朱 敏                     

  单位联系人:林敬杰

  联系电话:8395660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