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第05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4-22 16:18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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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三元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建议中提及的存在问题和建议符合实际、针对性强,是一份很好的建议案,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参考采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的系统民生工程。如何加快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课题。三元区由于历史原因,确实存在许多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据统计三元区目前共有近400个住宅小区(楼栋),其中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的模式有125个,约占31%;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模式有30个,约占7.5%;其他大多数均由社区居委会代管的老旧小区,约占62%。比例严重失衡,这已成为财政的重要负担,如何做好我区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我局将在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为老旧小区实施专业物业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首先是强化价值消费意识,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对物业有偿消费意识的宣传,改变居民传统的住房管理服务理念。通过强化示范带动,要推选一批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物业公司,通过一两个典型示范小区,让居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享受到社区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好处,从而强化有偿服务的理念,让物业管理深入人心。

  其次,要使物业收费价格构成合理化,明确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哪些应纳入价格构成,哪些不应纳入价格构成。明确价格定位后,如果业主期望获得额外服务,则需要签订另外的委托合同,以此让更多的居民认同物业有偿服务。应通过邀请业主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张贴公共事项处理意见等方式,引起业主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利用微信群等现代通讯工具,提高业主的参与率和知晓率。特别是在物业公司的引入、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的评价等环节上广泛吸纳民意。使业主感悟到小区公共事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联系,让参与小区事务成为一种常态,从而提高业主对小区的归属感。

  二、加大扶持力度,为老旧小区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老旧小区是我区城市化进展中的 一个特殊部落,政府要像扶持贫困村发展一样扶植老旧小区。一是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政策帮扶机制。一方面由市城管部门出台专门的老旧小区物业扶持意见。另一方面,另行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建议在现有三明市物业收费办法的基础上,参考低收入家庭的物业收费标准来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此外,也可借鉴上海等地的做法,建立物业管理应急处置机制,设立“物业无人管理专项补贴资金”,该资金既可用于接手的物业公司的补贴,还能对老旧小区房屋实施保障型的综合整治。二是集中资金保证重要基础设施的维修。目前我区经过近几年老旧小区整治,整体面貌有所改善,但一些排污管道、管线、停车位等公共设施仍没有涉及,以后的维修资金缺口巨大。因此,建议建立专项补助资金,分步对老旧小区开放改封闭、道路管线、停车位等重大公共设施实施综合改造提升,为老旧小区可持续管理创造基础条件。 

  三、以业委会为主体,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自我服务。要以业委会为平台,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不断推进老旧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一是强化业委会建设。业委会是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平台、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鉴于老旧小区没有业委会或是业委会形同虚设的现状,因此要着力在业委会建设上下功夫,在老旧小区选举成立业委会或换届时,我们城管局和街道社区要细化选举过程,努力扩大选举知晓率和透明度,通过民主、公平、公开的程序选举产生业委会。二是充分发挥业委会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在强化老旧小区业委会建设后,应积极发挥其作用。如在小区的服务机制中,应依据业主需求,做好服务内容选择、议定收费价格、订立服务合同等职责,为业主在“优质高价”或“粗放低价”的市场服务取向中做好判断和选择三是加强监管,提高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我们城市管理部门应细化、量化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联合属地街道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同时由城管局联合街道社区组织居民进行民主评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比,以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监督协调职能。对于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社区要积极宣传,有效引导,通过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引导业主自我管理。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协调,在各方支持下,通过联席会议、专题协商、联合执法等形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帮助解决小区内的不规范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四、推进小区党组织成立。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配合,成立小区“兼合式”党组织。构建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小区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引领小区业主委员会,民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形成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依法依规优先推选党组织工作小组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提高业主委员会委员比例。鼓励小区党组织委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

  五、成立业主委员会及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由小区所在的街道组织牵头,发挥社区(居委会)、小区党组织主导作用,在区城管局的业务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街道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选聘物业企业。

  区政府分管领导:肖方杰                   

  主办单位领导:李建闽                  

  单位联系人:雷长蓝

  联系电话:8092280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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