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二次会议第03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6-05 10:33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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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生、汤建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管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的建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三元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建议案中提及的存在问题和建议针对性强,是一份很好的建议案,根据相关的行政职责,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推进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三元区约有410个住宅小区, 其中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130 个,目前全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73个。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委员会运作状况并不理想,其中只有三分之一按有关规定正常运作,并配合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能合理运用维修资金,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方面做出贡献。另外三分之一流于形式,实际作用不大,对维护业主利益和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少有作为。余下的三分之一存在较多问题,有的成立时就一波三折,个别业委会委员私心过重,缺乏奉献精神,甚至将业委会当成捞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适时出台相应指导性文件,为物业管理行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物业管理行业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但实质性、地方性、操作性不强。因此,应根据行业的需要适时出台三明市物业指导性文件,以便于实际操作,减少物业服务相关主体的矛盾冲突,特别是要有针对业主委员会出台相应的约束机制,不能任其“野蛮式”生长。

  2、引导建立物业招投标选聘机制。除了前期物业阶段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相关程序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外,业委会成立后选聘物业公司并没有强制规定。从表面上看,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物业公司是把权利交给业主大会,更体现民主公开,但实际上很多小区业主不关心小区事务,业主大会如同虚设,这给一些以谋取私利的业委会委员创造条件,常常暗箱操作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积极落实《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切实引导业主大会做好招投标,杜绝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被某些人操控的现象。

  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宣传培训力度。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街道社区要在各种公开场合多种形式地宣传物业管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让业委会成员懂物业管理知识,更要促其懂法、守法。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了解物业管理知识,经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4、建议将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落实“三位一体”模式,即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建立联合工作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处理小区事务。业主委员会要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把业主委员会纳入社区管理范畴。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党员业主的积极作用,引导党员业主关心参与物业管理工作,起先锋模范作用。

  5、推进物业小区基层组织建设。将物业小区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社区党组织建设范畴,突出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已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成熟一个就发展成立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没有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原则上必须在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后,作为前置条件申请设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党组织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业委会活动中的作用。通过党建活动规范业主委员会日常用运作,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能力;通过党组织监督和民主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的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自律水平。鼓励和引导政府公职人员、党员积极参选所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发挥业委会中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小区党员合法参与、监督社区建设。 

  分办单位领导:李建闽                     

  单位联系人:黄书友

  联系电话:8092280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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