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一次会议第002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6-02 09:33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 | |

  范有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三元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积极开展完善在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为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2021年9月2日举办全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视频培班,要求全区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按照《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和三明市农村村民危旧房改造申请审批流程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0〕21号)执行。根据文件要求,各乡镇成立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实行“一把手”审批。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乡镇经管机构对收到村委会审查通过材料进行联审联批。其中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宅基地在农村新型住宅小区的具体位置,村建站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建房通用图,确定建筑风貌,乡镇经管机构负责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旧宅处理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委会的意见、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明确四至边界,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村民住宅建成后,由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验收,实地核实是否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土地,建筑层数和层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风貌等是否符合要求。通过验收的,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农村村民凭此验收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未通过验收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 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

  由于我区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管理工作处在起步阶段, 代表在提案中提出的人员不精、质量缺乏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目前在我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为普遍存在。我局作为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部门,在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和安排中,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城乡住建部门联动,开展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求乡镇设立专职专岗,培养专业审批人员,负责建房全过程监管,保证建房各项指标。

  2.城乡住建局对各乡镇工匠开展摸底造册、集中培训,培育一批有我区特色的建筑资质“土专家”,进一步提升住房建设总体水平。

  区政府分管领导:田富远

  协办单位领导:邓光明

  单位联系人:王争华

  联系电话:138****6287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