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一次会议第0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6-21 09:26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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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耕地抛荒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十届一次0039号)的建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关注,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将草洋至廖源、洋山、后洋片区规划发展为休闲康养、生态旅游、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区”的建议,目前徐碧街道已向省上提交该片区的规划变更报告,待省上批复后,我局将结合实际整合涉农资金,协助徐碧街道草洋至廖源、洋山、后洋片区建设好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区;并积极引进企业投资,建设规模化清水罐头厂,对该片区的竹笋进行集中加工处理,减少笋水排放造成的污染。

  2、针对“将顶太至中村的17个村作为生态保护修复、水改旱特色农业种植等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产业项目区”的建议,目前我局与中村乡政府已在推广蒸汽煮笋和电烤笋等加工技术,减少笋水对水源保护地的污染;在发展特色农业方面,我局与中村乡政府积极联系企业和院校,计划在顶太村等海拔在500-1000米的村发展中药材和粮食套种,通过发挥边际效应和植物间的互利作用,达到粮、药双丰收的目的,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工作部布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防止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现象,稳定粮食生产,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政策扶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6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的整改方案》(明农〔2022〕20号)的文件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我区实际,垦复整改工作进行布置。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印发三元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元政办〔2022〕24号)文件,文件内容涉及了全区多个部门共同努力促进粮食发展和安全。根据此文件及其它文件要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多项执行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二、政策落实要求:

  目前全区2021年各乡镇上报撂荒地面积8734亩,区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在据在2022年、2023年的2年内制订整改实施计划并全部完成垦复整改。

  鼓励撂荒耕地复垦种植水稻,主要有:1、全区撂荒地复垦后种植水稻的,以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600元/亩。2、扩大优质高产旱粮面积,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豆类(大豆)、薯类等粮食作物,对撂荒耕地复耕后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区里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扶持10亩以上在幼年果园、旱地、山地上种植或套种大豆的农户。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还可以制定叠加的鼓励政策,进一步促进当地粮食生产。

  针对“非粮化”问题: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省委和省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22〕1号)精神,分类稳妥处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坪和挖塘养鱼问题,推动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引导低效茶果园等退茶、退果发展粮食生产。不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与粮食生产无关的作物。

  通过落实政策,压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同时强化跟踪督导,对照整改任务,及时将整改有关进展登记造册,保质保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全力,全面落细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三、存在问题

  (一)城镇化的提高、人口增加,但是农村人口减少,尤其是自然村的人口更是减少到屈指可数,外出打工极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种粮收益低,现在外出打工一天的收入足以满一个月以上的粮食需求,如果在农村种粮食虽然能保证满足自家的口粮需求,但没了其它经济收入将极大降低生活质量。因此农民选择外出打工便成为一种自然现象,耕地撂荒、不种粮食农民也就随之增加。

  (三)三元区撂荒地现象较多的乡镇,主要在中村乡、洋溪镇,而“非粮化”较多的镇是莘口镇,这些乡镇也就是农田自然立地条件较为恶烈,梯田多、山垅深、田块小,农事操作费工费时,野生动物为害严重,种粮机械程度低,这些是造成耕地撂荒或改种其它作物,减少粮食生产的主要原因。目前种粮如果能做大部分农田全程机械化,并且有一定的耕作种植面积,在现有政策扶持下还是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在农村不外出而生存下来。典型例子的乡镇主要在岩前镇和陈大镇,种粮大户多,机械化程度高,大多数种粮在户已持续多年种植粮食,证明只要种植条件合适收益适当就会有农民坚持种粮。

  四、有关扶持政策

  (一)多年来全区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一定范围内改善了农民种粮的种植条件,方便农民种粮的农事操作,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多年对在耕地上耕种的农民进行补贴。

  (三)2022年来的主要扶持政策如下: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粮食生产预安排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监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关于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关于做好2022年三元区农资储备工作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果园套种旱粮栽培模式推广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三元区粮食生产从业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三元区粮食产能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三元区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三元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元区2022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作物受冰雹灾害补救技术措施的通知

三元区减灾办关于报送防御寒潮工作情况的通知

  区政府分管领导:田富远

  分办单位领导:邓光明

  单位联系人:林向峰

  联系电话:138****9518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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