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5-06-27 09:42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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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主体

  执法机关: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检查对象

  三元区物业企业公司、共享单车经营企业

  三、检查频次

  1.每日随机对物业小区进行安全、服务等问题日常检查;每周随机抽查物业企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检查;每年年底按照物业企业星级考评标准对物业企业进行考评检查;每月按照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考核标准表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考评检查。

  2.针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或上级交办的问题,随时开展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为前提,具体可根据企业实际灵活确定检查时间。

  四、检查方式

  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共享单车经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针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问题及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检查任务

  1.随机对物业小区进行安全、服务等问题日常检查;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考评细则对物业小区进行考评;随机抽查物业小区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检查。

  2.按照《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共享单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2024〕22号文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评。

  七、检查标准

  1.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2.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3.加强对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行为的监督,对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问责。

  4.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721”工作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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