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2-12-30 17:09 来源:三元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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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属驻元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区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审管联动”,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上级作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的,区审改办要及时牵头做好相应调整。因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等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应当及时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审改办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准备。

 

  附件:三明市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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