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12-24 16:27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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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21日,区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高站位推动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是从速研究部署,压实整改责任。8月21日区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对标问题抓好整改;随后召开巡察反馈情况党内通报会并向局系统各党支部下发了巡察反馈情况通报,明确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9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各个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将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人;9月18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9月30日局党组按规定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整改责任。三是从严抓问题整改,强化整改实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强化组织领导,分类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亲自部署并推动落实,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分工,强化即知即改,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局党组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8次,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5次,清退资金195281.99元(含边巡边改清退的资金),建立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6项,区委巡察一组反馈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做好长效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市委《三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委办〔2020〕20号)文件及《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4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两年内完成城区56420户住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9月25日完成垃圾分类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正按计划推进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等51个小区垃圾分类点位勘察、建设等方面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50%以上,2021年底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全面整改津补贴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加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自查及整改力度,对需要清退的人员进行分类别、分批次清退。目前正按计划进行清退,截止11月底已清退津补贴76人,共计181616元。三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将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对年初3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队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全队通报,对6月份1名值班值守不到位队员取消第二季度绩效工资并待岗整训2个月。四是规范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加强与区人社等部门沟通,根据城管一线执法特殊岗位工作属性,按照区政府有关城管协管员工资待遇等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明确协管员薪酬待遇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好手续。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高标准落实好意识形态“211”制度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月23日组织了一次意识形态中心组专题学习,9月5日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存在突出问题立行立改,责令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5名科级干部在 9月30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班子批评,同时再次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廉述职述法报告等内容。二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11月2日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并下发至下属各部门贯彻落实。三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利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等时机组织学习了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任务清单》、《需要抓紧落实的刚性要求清单》等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同时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及学习资料整理,加强干部职工正面引导,对于2018年发表不当言论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全局通报。

3.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方面加强“e三明”平台反映问题的处置力度,截至11月底我局今年共处置“e三明”平台反映问题2943件,案件查阅率、处置率、满意率均为100%;另一方面强化数字城管平台运用,主动下沉重心,及时查缺补漏,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加大“两违”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截止11月底,数字城管信息员排查处置城市管理问题26089件。二是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费审批。严格按照《三明市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三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导则》规定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规范进行审批,并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通过收费系统收取广告设置费。三是强化违法占道经营治理力度。一方面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十大攻坚项目”及文明创建网格竞赛活动,制定实施《三元区城市管理工作网格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城区市容市貌巡查劝导力度,督促沿街店面落实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确保商铺齐门售货,物品不外溢,规范有序经营;另一方面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优化了芙蓉路、崇荣路北段夜市集中经营点管理方案,同时组建了一支夜市中队,强化辖区夜市摊点的日常管控;在新荣市场、白坂路等路段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摆摊区),并实施一点一策模式,引导流动摊位规范有序经营;另外今年我局推动了“月光美食城项目”建设,选址于三元区交运集团101线路发车点,项目建成后营业面积四千余平方米,可容纳夜市经营摊位四十余家,基本满足我区夜市流动摊点的经营需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考勤管理。针对巡察期间指出的机关考勤不规范问题,局党组立即整改,重新修订完善了《三元区城管局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中队队员至驻点办公场所集中考勤,机关各科室统一至综合办签到,同时由执法监督室负责机关考勤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管,深入排查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8个;另一方面利用党组扩大会、周例会、党支部会等时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学习教育,截止11月底共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以案说法说纪、廉洁从政等警示教育16次,涉及人数275人次;同时开展好党风廉政分析、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8月21日,局党组召开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分析会并对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5.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截至目前,涉及环卫服务中心超标准报销人数共7人共计2058元,已全部清退;涉及城管大队超标准报销人数共3人共计1080元,已全部清退;涉及城投物业公司超标准报销共计57元,已全部清退。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下一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开展局系统干部职工相关制度的学习教育及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元财行〔2015〕2号)、《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元财行〔2018〕3号)和《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元财行〔2019〕4号)、《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元财行〔2019〕5号)、《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元财行〔2019〕7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差旅报销审批流程,对出差人员进行差旅费报销严格审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等费用一律禁止报销。二是加强公务加油卡规范管理。涉及异地加油13人共计8355.99元,已全部清退,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置,下一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公务加油卡管理,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公务车全部纳入中石化东霞加油站定点加油管理,明确定人定车定卡加油,驾驶员和加油站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登记造册,从源头上堵塞公务加油卡使用漏洞。三是强化公务接待规范管理。涉及两笔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的费用共计2600元予以清退,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共三元区委办公室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元委办发〔2018〕1号)等规章制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要求报销凭证必须包含发票、菜单、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

6.“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从实转文风。涉及环卫中心及党支部行文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局系统公文管理,严格执行公文发文流程,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逐级审签制度,逐级负责;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从严抓文风,同时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内页材料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内页材料不规范问题。二是强化食堂规范管理。4月起,局综合办接管食堂,安排专人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管理;5月份参照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食材采购流程、食堂用餐对象、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另外局综合办负责食堂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三是规范办公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材料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管理制度,把好领用和审核关,规范领用、发放、审核、审批等环节手续,同时加强了仓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了大家廉政风险意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局系统资产管理,禁止向下属企业摊派办公室设备采购费用;全面建立了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动态管理、追踪管理,由局机关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7.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购买或自制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一律按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计入固定资产管理,同时对于资产的购买,领用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和审批手续办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维修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三元区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局系统公务车辆统一到区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中标单位三明市加恩车业修理有限公司定点维修,进一步规范车辆报修审批程序,加强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审核。三是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行立改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环卫中心已对环卫所有压缩站内配置的压缩设备、环卫用车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梳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城投物业公司已对新购入的保洁三轮车、自动装卸式垃圾车等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8.工程项目建设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及工程款项支付。加强签订项目合同业务知识和风险责任培训,修订了《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签订合同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把好签订合同各环节,并逐份严格审核;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加强项目合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范工程款项支付。二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工程项目及时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全程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管好工程项目、招标、设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各个环节,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验收,制定计划、限期完成,及时办好竣工结算,建立各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三是立即整改工程结算超标问题。6个原三元区城管办基础设施改造与维护项目,结算价超出合同价5%以上部分不予确认。②荆东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原预算审核价为66.5463万元,因开发区原因导致工程结算超出控制价38.3883万元,后根据环卫中心与开发区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环卫中心出资70万元,超支部分由开发区支付。岩前垃圾压缩中转站,因中转站建设过程中需新增11根11.5米的孔桩,造成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0.2696万元,结算审核价为45.0932万元,根据2020年1月20日局党组第1次“三重一大”会议精神,结算金额超过中标价控制部分在中标价5%以内。四是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程项目库。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元发改〔2018〕10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各方面管理,让更多符合资质条件的优质施工企业参与;针对符合财政性资金使用要求、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设立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备选建筑企业库。2020年1月20日局党组第1次“三重一大”会议,选取了在我区注册的、所得税在三元区缴纳的二级企业以上的施工企业,以及优质的三级施工企业,共11家施工企业作为我局的邀请招标对象。2020年8月27日的第8次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选取了9家在我区注册的、所得税在三元区缴纳的优质的三级施工企业,两次共有20家优质企业纳入我局的项目施工邀请招标项目库,下一步按照“一年一滚动”的方式更新项目库。

9.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财务支出审批及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财务支出审批规范流程,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每一笔款项支出都有经办人、部门主管及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时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规范填报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每一笔报销附经办人、证明人和主管签字的票据或附件二是严格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明政〔2016〕23号)文件精神及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由局综合办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等平台统一采购相关物品。三是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制定完善了《三元区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系统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将局系统和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归口局统一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机制,严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各项财政资金按照相应的来源和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在现金管理上,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同时加强财务检查,不定期开展财务制度检查;在人员培训上,组织了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和业务知识,重点培训会计法规、财经纪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整改落实上,①现金管理不规范:城管系统现金盘点发现财务人员将公款存入个人微信账户,有六个账户现金盘亏的问题已立即整改完成;城投物业公司2019年现金库存有8个月超3万,1个月超5万的问题,已经立即整改完成,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规范使用现金,每日库存金不超过5000元。②扩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2015年8月区城管办、环卫处分别违规出借福建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10万元,均于2015年12月及时收回。目前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下一步跟进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10.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强化新时代的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深化对局系统各党支部督促指导,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内活动。二是严格遵守党内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展党员、规范填写相关会议记录、加强党员档案管理、规范整理其他资料;严格按照党支部选举程序任免支部委员;严格执行党章及中组部关于党费缴交、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并按照党费标准按月收取和登记;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了各支部阵地建设,及时更新了新办公地点的党建上墙材料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补充完善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方面材料。

(四)落实巡察、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1.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动城市管理“五难”攻坚治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注的停车难、如厕难、通行难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截止11月底,1.停车难治理攻坚方面,累计完成投资260万元,完成了三恒地块、江滨路(三元法院边)停车位、新市南路305号6-7幢停车位、园竹路停车位、三化二村、五村小区停车位建设,共新增停车位580个。三明市工业南路城市公共停车场已完成可研批复,用地规划正在公示,项目计划投资1.25亿元,建成后可新增停车位700余个。2.如厕难治理攻坚方面,累计完成投资335万元,完成改造公厕11座,正在施工中8座3.农贸市场整治难攻坚方面,累计完成投资310万元,完成富兴堡街道市场、荆西市场、新荣市场二期、富宏市场建设;三化五村、三化二村、白板路市场等3个市场正按序时进度推进。4.背街小巷通行难治理攻坚方面,累计完成投资755万元,完成安居街、三明学院北门人行道、交安巷建设;一元路、凤岗里和荆西新建路已开工建设;崇宁路(南)、崇荣路北段正在施工前期准备。5.小区物业管理难治理攻坚方面,累计完成投资450万元,完成13个物业进驻,11个自治管理水平提升,4个业委会换届,新成立4个业委会,8个正在前期准备。二是深入探索城市管理“五难”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枫桥式”平安和谐小区创建的实施意见》元平安〔2020〕4号及区委组织部《三元区强化党建引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红色管家”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行物业小区“近邻”党建工作,将物业小区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社区党组织建设范畴,突出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两议两评两公开”(自治议、共治议,评业委会、物业、评机关,决策公开、决议公开)工作法,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的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家园。截至目前,52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中左岸名都、一建·西江悦等小区建立了党组织,其余小区正按“枫桥式”平安和谐小区创建方案推进。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容管理站在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以后,继续延用2010年12月的领导批示及相关会议纪要精神作为依据,发放岗位绩效考核奖直至2015年10月问题整改,综合考虑涉及面广,又恰逢全国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攻坚关键阶段等各方因素,采取分批次清退,除个别队员因家庭困难需分期清退外,其余人员全部于年底前清退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城管局党组将持续巩固此次巡查整改成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巡察一组的整改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通过建章立制来保障长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及时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紧盯巡察整改问题的反弹回潮。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单位内控管理能力。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党建、财务、项目等方面制度建设,将整改过程中推行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对巡察反馈问题常抓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336322;通信地址:三元区胜利路13号三元区城管局,邮政编码:365001;电子邮箱:city0598@163.com

                                                                       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代章)

                                    2020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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