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31 00:15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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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227)、《三明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32)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三元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1



三元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三元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计划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存量设施提升改造工作;11月底前推进完成9个村庄核查评估验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保持全区无农村黑臭水体,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巩固强化整治成效,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优先治理黑臭水体多、受益群众多、有利于城乡融合、环境区位敏感的村庄,重点推进治理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好、有涉农涉水治理大工程大项目打捆的地方。工艺选取方面,要统筹考虑经济可行性、技术必要性等因素,防止盲目复制城市治理模式。根据山上村、城郊村、城中村3种类型村庄差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治理工艺。管网建设方面,要以发挥设施最大效益为目的,配套完善“最后一公里”主干网和接户截污“毛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水平。要实行冲厕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三股水”三管接户收集、能收尽收,雨污能分则分。设施运维方面,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投工投劳、结合乡村特点采用湿地坑塘承包种藕养鱼、尾水农业灌溉等方式,减少设施用药、用电和人工成本,降低运维费用和难度。要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原则,对因设备损坏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或达标排放的厂站设施,要加快修复进度,确保可正常开机运行;对污水收集不到位导致进水浓度低的厂站设施,要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要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自然村)一设计”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设施座数与管网长度)、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由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批准实施,并于20235月底前报送市农污提升办备案。

推进9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号),推进全区9个村庄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核查评估结果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2023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对最终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2023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负责的河段长名单。

(三)组织策划“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

根据省预备库二级项目清单,或以人口聚集的、环境区位敏感的、发展潜力大的以及周边环境质量差的村庄为重点,策划生成“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2023年底前,经评审进入省级或中央项目储备库。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监测监控要求(试行)》,2023年逐步建立智慧监管平台,督促第三方做好设施运维,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能力。

(五)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要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防止设施“晒太阳”或水体返黑返臭。对于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区域,组织日常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每月至少抽查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六)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技术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策划及资金拼盘等培训内容纳入专项培训内容等,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统筹,落实属地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要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广泛宣传、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三元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区卫健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区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并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区自然资源局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工作,提供土地指标保障,完善用地配套政策。区财政局牵头指导统筹安排使用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业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统筹用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流域整治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四)强化帮扶指导。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帮扶指导各地及时梳理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方案编制、调查统计、项目过程监管、验收考核评估、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注重发挥镇村及当地村民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提质增效。

(五)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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