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28 10:55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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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闽环保土〔20212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地下水环境关系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三五”以来,福建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开局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福建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结合福建实际,制定了《规划》。

二、规划特色

《规划》编制紧紧围绕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方向在哪里”“重点在哪里”四个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梳理七个方向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与国家目标指标紧密衔接,设置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例和“双源”点位水质等2项国家考核指标。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设置地下水省控点位V类水例地方管控指标。

突出“风险防控”。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提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污染防控措施,分区管理、分类施策、分级防治,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

着力“试点先行”。在龙岩市开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新罗、连城、大田等重点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着力“摸清底数、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到2025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5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四、主要内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25年。全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现状与形势。主要阐述《规划背景》,分析“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成效,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问题,以及“十四五”时期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以建立“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分级防治”体系入手,提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源头预防、实施风险管控与修复、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强化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等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社会共治、强化智慧监管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措施要求。重在压实地方和部门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考核评估,合力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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