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三圆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8月18日受理))

日期:2025-08-28 10:14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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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人:

  2025年8月18日,我局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转办你反映三明市三圆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基本诉求

  信访件主要反映“反映三明三园化工试剂有限公司杨丽文回收甲苯等化工原料溶剂,未经处理随意倾倒、渗透地下,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信访事项”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信反映对象为“三明市三圆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155700642F;该公司现场建设有年产3000吨化学试剂及分装335吨试剂项目,于2007年12月25日通过环评审批,于2015年6月24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编号:91350403155700642F,有效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30年5月18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因7月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已转办内容一致信访件,我局已于收到本信访件前开展现场检查。

  2024年8月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项目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化学试剂生产部分的试剂无机酸生产(盐酸、硫酸、硝酸)、化学试剂生产部分的乙酸丁酯生产和多种化学试剂分装,此外检查发现该公司还涉及部分化学试剂的销售经营(仅进行试剂买卖,不进行生产和分装,不产生污染物)。

  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无机酸生产的废水经酸碱中和后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乙酸丁酯生产和多种化学试剂分装部分不产生废水,现场查看乙酸丁酯生产线周边环境,未发现规模化的树木枯萎现象,乙酸丁酯生产线正前方50米处存有一个半开放雨棚,雨棚中存放有空桶,经向现场负责人确认该公司将此处作为空桶和入库前物料的临时暂存点,现场地面使用水泥硬化,建设有导流沟和应急池,检查时未在该区域发现倾倒有机溶剂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确实有少量空桶堆存至雨棚和导流沟范围外。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堆存至雨棚区域范围外的空桶进行清理,不得堆存至雨棚和应急导流沟的范围外。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经现场确认该公司存在对甲苯的贸易经营行为,但未发现倾倒的情况,且因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公安部门对其严格管控,经查阅其甲苯出入库台账未发现存在异常。

  因投诉人匿名投诉,我局无法联系投诉人,故本答复意见书将在三元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送达。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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