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岩前镇岩前村路口65号竹炭厂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日期:2023-09-28 10:32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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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同志:

  2023年9月7日,我局依法受理你反映岩前镇岩前村路口65号竹炭厂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基本诉求

  信访件主要反映“岩前镇岩前村路口65号竹炭厂长期排放烟气,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周边环境”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对象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德胜木材加工厂”,该企业建设的“毛竹深加工项目”位于三元区岩前路口过西坑(即投诉人反映的岩前村路口65号),该项目已于2005年7月8日通过环评审批,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50403694354953Q002R,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期间该公司正在生产,烘干碳化窑正在进行焖炭,现场该公司废气经收集通过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气排气筒已经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现场第三方检测机构(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该公司排放标准(监测报告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三明市三元区岩前德胜木材加工厂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管护,定期开展设备维护,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我局还将保持对该公司的后续监督巡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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