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位于岩前路口62号、63号企业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日期:2022-11-17 16:04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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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2022年10月18日,我局依法受理你反映“位于岩前路口62号、63号企业”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处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基本诉求

信访人的诉求中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处理的主要为:“关于岩前口62号阿六厂每天喷油漆,63号杨建平厂每天晚上都偷偷添加化学药剂烧电炉,烟囱也是直接排放,严重环境污染,味道随风四散,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核查,你反映的岩前路口62号企业实际名为“三明市华阳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现场为施工脚手架仓库,不需要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等手续;岩前路口62号企业实际名为“三明市品众炉料有限公司”,该公司“预熔铝酸钙精炼渣生产加工项目”于2020年8月30日通过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的审批,2022年12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于2022年2月8日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收到你的信访件后,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现场核查,检查情况如下:

2022年10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三明市华阳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该公司现场堆放有大量施工脚手架,但未发现存在喷漆设备,未发现现场存在喷漆痕迹和存在喷漆后残留的异味,经向现场负责人了解,该公司仅出租施工脚手架,现场不进行喷漆作业,脚手架防锈漆工作由承租方进行。

2022年10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三明市品众炉料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该公司建设有一套电弧炉和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经核对该公司环评和现场堆放的物料,该公司的生产工艺为:铝矾土和石灰石经电弧炉熔炼后进行破碎装袋,生产原料仅使用铝矾土和石灰石,未使用其他添加剂,且生产加热使用电力,现场未发现存在异味的化学添加剂。2022年10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第三方(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该公司电炉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检测报告见附件)。

三、处理整改情况

我局将加强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其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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