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反映陈大镇某养鳗场影响饮用水问题信访事项

日期:2022-01-04 11:40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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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镇老人会:
    2021年11月17日,我局依法受理你反映陈大镇山口村一个养鳗场影响饮用水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处理,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基本诉求
    信访件主要反映“陈大镇山口村一个养鳗场一年几十万用药灭80万鳗的粪便,简单处理后排于河道,严重影响镇里的人民身体健康”。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你反映的“陈大镇山口村一个养鳗场”实际为三明市梅列华盛特种养殖场,位于三元区陈大长溪,主要从事鳗鱼养殖,现有鳗鱼存栏约30吨。因该养殖场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为减轻该养殖场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三元区人民政府已启动并积极推进该养殖场搬迁退出工作,要求该养殖场停止投入新苗,尽快完成搬迁退出。目前由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陈大镇政府、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配合推进相关搬迁退出工作。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养殖废水收集排放至场区内沉淀池,再经抽水泵及收集管道引至场区内三级净化池沉淀后由总排放口排放至外环境,目前未使用药剂处理养殖废水。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养殖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养殖场排放废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该养殖场落实好养殖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养殖废水规范处理。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三元区农业农村局、陈大镇政府督促该养殖场加快清栏进度,尽快完成搬迁退出。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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