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日期:2020-10-27 17:58 来源:三元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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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重复举报件编号 办结状态 备注
1 SD2SM20201022X005 三元区 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投诉人果园北侧,最近的车间距离果园100米,水泥厂的粉尘影响果树、杉木等作物的生长,造成经济损失。投诉人不满意赔偿金额,政府多次协调无果。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问题没有解决。投诉人要求:1、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明晰污染责任;2、督促金牛水泥公司给予赔偿;3、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大气 2019年以来多次对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均符合相关标准。2019年8月、2020年4月、5月,10月24、25日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果园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元区多次组织金牛公司与投诉人进行调解,但因补偿金额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部分属实 1.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岩前镇政府加大对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三元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加强果园内果树和林木的观测,持续关注果园受影响情况。
3.三元区政府将继续积极调解信访人与金牛公司的污染损害纠纷,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双方协商或引导信访人走司法途径,解决合理信访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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