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盈乡村建设指标(修订版)》的解读

日期:2021-04-02 17:58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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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绿盈乡村建设指标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修订完善了《绿盈乡村建设指标》(闽乡村生态〔2020〕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亲自指导编制了《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把构建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作为生态省建设的六大体系之一。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这些重要部署和论述是我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就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绘就美丽宜居乡村新画卷,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制定出台《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绿盈乡村建设,并制定了建设指标。指标分初级版、中级版和高级版,分别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等八个方面目标共13项,为各地对标找差,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提供了方向。两年来培育挖掘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级版生态振兴村典型,生态省“细胞工程”基础持续得到夯实。在推行过程中也发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充实,各地反映的建设指标导向性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高度重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多次就完善绿盈乡村建设指标进行部署研究,听取各地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意见。同时,也特别注重听取基层百姓干部的声音,组织了技术团队赴基层203个村庄实地调研座谈,分发问卷万份,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在回收的12079份群众问卷中,群众认为乡村生态振兴可以加强的方面,按关注度从高到低依次是:收入更高更稳定、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垃圾收运保洁体系更健全、空气更清新、河道更清澈、畜禽养殖更加科学规范、污水处理更到位等。力求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对标中央最新要求的同时,充分贴近地方百姓实际。
    二、修订思路
    在原有指标的基础上,新版建设指标修订着重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对标中央最新要求。将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生态修复、禁止耕地“非农化”、垃圾分类等最新要求融入指标体系。同时,与相关部门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做了进一步衔接。二是聚焦省内突出问题。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海水规范养殖、生态茶园开发等我省普遍性问题整治。三是注重引导乡村自治。变考核为引导,指标设置更加细化、接地气,让群众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同时,新版建设指标依托生态云平台绿盈服务系统,指导基层“对症下药”,帮助基层对标找差、自我检视、自我提升,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修订内容
    新版建设指标保留了“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等八个方向目标,设置了29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个,参考性指标22个,落实约束性指标且达到80分以上可视为达到相应等级绿盈乡村标准。较原版保留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森林资源保护、林木质量、耕地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畜禽规范养殖、生态产业、村庄保洁、生态文化等12项指标,新增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饮水安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生态茶园建设、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空气质量、海水规范养殖、海漂垃圾治理、村民收入、村集体收入、绿化美化、生态投入、民意畅通等17项指标,删除了PM2.5年均浓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等2项指标。

 

 


(本文来源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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