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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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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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小蕉工业园兴业三路30号 |
三明市瑞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福建闽光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内容: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及水泥制品制造,年产15万立方米建筑砌块、16万立方米水泥菜沟板。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研磨车间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烘干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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