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清洁能源燃料利用改造项目 |
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 |
三明市玉鑫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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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5万元,该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对现有的1台2吨/小时蒸汽锅炉和管式加热炉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将现有蒸汽锅炉及管式加热炉的燃烧机替换为油气两用低氮燃烧机,采用液体石蜡替代现有天然气作为燃料。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资源化利用4.5万吨废焦油。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管式加热炉废气、锅炉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三)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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