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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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
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
福建三明天龙气体有限公司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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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2048万元,拟建设2条含氟特种气体充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主要生产七氟丙烷气体2000吨/年、六氟丙烷气体2000吨/年、全氟己酮气体2000吨/年。配套建设1套液氧充装装置及1套空分装置KDON-380/700,副产氮气2500吨/年(自用)、氧气2500吨/年(工业氧500吨/年、医用氧2000吨/年)、氩气96吨/年,为综合利用资源,同时副产消防气体IG541气体1000吨/年、CO2/Ar气体300吨/年。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冷却水定排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得设置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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