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泉轮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
三明市三元区小蕉工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 |
福建省泉轮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鹏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25000万元,拟建设1栋建筑面积371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15575平方米1#铸造车间、1座建筑面积9815平方米2#锻造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为2596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0吨工程机械铸件和10万件重型工程机械配件成品及通用汽车零部件。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粉尘、制芯有机废气、抛丸粉尘、回火炉燃天然气烟气、退火炉燃天然气烟气,淬火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及喷漆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及泡漆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炉燃天然气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小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得设置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机油包装桶、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渣、含油机加工边角料、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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