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0-17 17:07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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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13幢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23156万元,拆除医院用地红线内的沿街店面、2栋住宅楼、中和楼及附属办公楼、煎药房、现有医疗废物间、中药煎药房、中药仓库等,新建一座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大楼。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传染病门诊及病房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其他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及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明市列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得设置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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