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碧湖公交枢纽站(一期) |
三元区山深线与小溪路交汇东北侧 |
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公交枢纽站(包括公交驾驶员休息用房、公厕、母婴室、环卫休闲室)、加油站、充电桩(充电停车位)。加油站由油罐区(包括:埋地30立方米汽油罐3个、埋地50立方米柴油罐1个)、加油作业区(包括:加油棚、4台16枪加油机)、站房三个部分组成,年销售汽柴油4380吨(柴油1095吨、汽油3285吨)。 占地面积11710.70平方米。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对储罐呼吸废气、加油作业废气进行油气回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与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和公厕废水分别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明市列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得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储油罐清理油底泥与隔油池废油、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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