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3-26 15:43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盛达化工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400万元,新建一台12吨/小时的生物质专用锅炉,用地面积为89569.28平方米。

(一)在园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企业应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本项目的锅炉应停止运行,在符合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作为备用锅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收集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软水制备排水回用生产、锅炉排污水用于洒水降尘、除尘器清灰水循环使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