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9-22 08:19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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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南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G25长深高速三明南出口左侧100米处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780万元,建设按三级加油站设计,包括加油棚、站房及储罐区等。项目设1个92#汽油储罐30立方米,1个95#汽油储罐30立方米,1个0#柴油储罐30立方米(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合储罐总规模为75立方米,属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3500吨、柴油1500吨。加油站用地面积1625.4平方米,加油站总建筑面积326.3平方米。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备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装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地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隔油池废油、污泥和油罐清理油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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