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09-28 15:50 来源:三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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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00062(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7500062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高炉改建工程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小蕉村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铸造用生铁高炉改建工程”;拆除现有的两座128m3铸造用生铁高炉,在原厂址内改建成一座256m3铸造用生铁高炉,配套喷煤及煤气回收利用等系统,主要建筑面积44448.08m2,建成后设计产能不变,仍为35万吨。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后经循环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渣处理系统补充水,均不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 100 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1)原料库焦矿槽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2)出铁场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3)煤粉制备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4)热风炉、煤粉干燥炉使用清洁高炉煤气,尾气分别通过50米、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5)高炉煤气经袋式除尘器后通过煤气管网输送至各煤气用户。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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