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挂牌督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3-14 10:10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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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挂牌督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4


 

挂牌督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整改并形成警示效应,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知》(明政发〔2023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我区两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不够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12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整改措施:

1.严格把控养鳗企业准入、规模、许可流程。一是从严执行三元辖区限制鳗鱼等水产养殖项目审批,按市级督办要求,在未完成淡水养殖规划及其规划环评修订审查前,暂停新(扩)建鳗鱼养殖项目审批(备案)。二是严格执行《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从严控制鳗鱼养殖规模,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推进鳗鱼养殖产业绿色发展。三是严格鳗鱼养殖企业取水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

2.督促养鳗企业落实养殖、治污全过程提升。一是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提升管理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对辖区已建成鳗鱼养殖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清单,严格督促鳗鱼养殖企业完成问题清理整治。二是生态环境局将辖区鳗鱼养殖单位调整为重点排污单位,不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要求养殖单位安装废水排放口流量、总磷等因子的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三是水利局加大取水监管力度,要求鳗鱼养殖企业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取水在线计量监测数据与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取用水实时在线监控。

3.加大执法领域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农业农村局做好企业养殖生产三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以及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抽样检测督促工作,不定期检查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配合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严肃依法查处超规划养殖和禁用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二是水利局要加强对鳗鱼养殖取用水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坚决打击无证非法取水和查处超许可、不按规定违规取水等行为。三是生态环境局督促养殖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运行尾水处理设施,会同检测机构对养殖尾水排放情况开展“测管联动”,对存在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4.协同推进养鳗行业整体治理,落实长效机制、属地责任。一是进一步落实水产养殖项目准入联合审查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绿色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相关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鳗鱼养殖日常巡查计划,组织生态综合管护队对鳗鱼养殖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好常态化规范生产经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二、关于“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个别引进的项目存在污染转移现象”问题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优化全区化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规范和提升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载体能力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

1.深化产业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明确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定位、方向和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链。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可控的企业和项目,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加快打造特色显著、差异化发展、相互配套的高水平园区。

2.严格制定项目准入。一是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政〔20214 号)文件精神,把“三线一单”确定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认真对照“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确定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拟入驻工业园区的项目提前介入,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严格把关,研判是否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等控制性政策及相关条件提出准入意见。三是加强涉及产能转移行业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并对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同时要求环评文件必须有产业政策符合性的分析判定。四是建立项目退出机制,督促未达到相关约定条件的入园化工企业加快整改,整改后仍无法满足条件的,终止项目并退出园区。

3.强化风险管理监督。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巡查和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持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定期对企业应急设施的维护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环境风险等级较大以上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落实氟化工等重点企业对照高危细分检查,切实提升化工园内企业的环境应急能力。二是强化应急演练,对化工园内的高环境风险企业要求每年最少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同时,建立“企业-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环境应急演练机制,让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切实的参与到企业的环境应急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三是落实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一抓到底,强力推进隐患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能够得到顺利的解决,不留死角,切实消除企业中存在的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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