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向社会征集举报线索,现就“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校园餐”存在以下违法情形的,经查实后予以奖励:
1. 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相关活动。
2.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
3.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4.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超标的食品。
5. 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社会公众若发现“校园餐”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2.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98-8337491
3.邮箱:syqsgj2021@163.com;
4.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5号7幢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办公室
三、奖励认定与实施
对于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校园餐饮安全环境。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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