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某食品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肉制品
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8日依举报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在当事人成品冻库中发现已包装产品 “圣荣经典培根”,该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8日,执行标准 GB/T23492-2009,经核实,该标准已于2024年7月1日废止,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查封,于 2025年1月8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培根的现行生产标准为《培根质量通则》GB/T23492-2022,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GB/T23492-2009于同期废止,当事人向我局提供涉案产品“圣荣经典培根”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日及2025年1月8日的检验报告两份(当事人将产品定期送检,2024年7月2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作为补充证据使用),检验结论均为经检测,送检产品所检项目符合 GB/T23492-2022《培根质量通则》等标准的要求,故可以判定当事人于2025年1月8日生产的“圣荣经典培根”符合现行标准GB/T23492-2022《培根质量通则》的要求,出现涉案产品包装袋上标注执行标准 GB/T23492-2009的原因为当事人未及时清理旧包装且疏于管理,导致工作人员误将2024年7月1日前的旧包装袋拿来使用,当事人已对旧包装做销毁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8日的“圣荣经典培根”380袋;2.罚款人民币1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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