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对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5〕4号)文件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三元区财政局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专项检查组,依法抽取了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代理的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三元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403]GXG[GK]20220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进行检查。按上级要求,现就涉及贵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检查中发现“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三元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存档资料未见评审专家费用支付凭证、招标文件确认函系统截图和投标影像资料,存档材料不完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检查中发现“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三元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服务类采购项目”存档资料的公开招标评标报告未经采购人确认,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3.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检查中发现“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三元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多项商务分设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如商务评审5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卫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一项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其他不得分”,如商务评审2-3、商务评审6-7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积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相关问题,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整改落实佐证材料报告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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