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对三元区陈大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5〕4号)文件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三元区财政局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专项检查组,依法抽取了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代理的梅列区陈大镇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402]GDPG[GK]20200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进行检查。按上级要求,现就涉及贵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检查中发现“梅列区陈大镇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存档资料未见评审录音录像资料、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保证金退还记录等,存档材料不完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检查中发现“梅列区陈大镇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多项技术项、商务项设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如技术评审九(分值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科院人才战略研究所颁发的环卫工程师及清扫收集运输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证书的得3.0分”,如商务评审六(分值4分):“投标人截止投标日前三年有承包过项目所在地周边同类型乡镇的垃圾清扫、清运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得2.0分,满分4.0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未合理设置评审标准。检查中发现“梅列区陈大镇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多项技术项评审因素未量化、未细化,如:技术评审二至技术评审八合计35分,均存在表述“优的3.1-5.0分;良的2.1-3.0分;一般的0.0-2.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授权委托书》表述错误。检查中发现“梅列区陈大镇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存档资料中的《授权委托书》表述:授权为“业主评委”,应表述为:“采购人代表”。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积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相关问题,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整改落实佐证材料报告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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