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村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检查整改通知书

日期:2025-12-09 15:46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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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5〕4号)文件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三明市财政局于2025年9月组成政府采购领域检查组,依法抽取了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代理的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东牙溪水质在线生物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350403]ZCFJ[GK]2024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进行检查。按上级要求,现就涉及贵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检查中发现“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东牙溪水质在线生物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多项商务项设置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况。如:商务评审2“投标人同时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且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达5A级的得2.0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0分,满分2分”;商务评审3“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生物毒性在线监测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多通道水体生物毒性检测仪产品证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以上商务项设置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积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相关问题,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整改落实佐证材料(如建立或调整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报告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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