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对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政府采购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5〕4号)文件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三元区财政局于2025年8月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专项检查组,依法抽取了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6年代理的三明市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JZB2016-17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进行检查。按上级要求,现就涉及贵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设置地域条款。检查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法,商务分6:“投标人所投影机生产厂家和电子白板生产厂家在福建省内设有公司、直属公司或者办事处,可以提供便捷供货及售后服务的得2分”。该商务分设置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授权委托书》表述错误。检查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存档资料中的《授权委托书》表述:授权为“业主评委”,应表述为:“采购人代表”。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3.存档材料不完整。检查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存档资料无评审专家的评审记录,存档材料不完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积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相关问题,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整改落实佐证材料(如建立或调整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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