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6-06-12 10:11 来源:三元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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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现将2026年三元区区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时间及集中地点

  递补人选:详见《2026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名单》(附件1);

  体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

  集中地点: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50前准时到达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元区崇宁路16号一楼院内)集合,迟到或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入闱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或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考生参加体检过程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体检期间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以及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近期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所有受检者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禁食、22:00后禁水。检查子宫、双附件、膀胱、前列腺等脏器者,应憋尿使膀胱在充盈状态时检查。做X光检查时请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项链等。

  (四)根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须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检查的,考生应于体检前与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并提供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生理期后将另行安排时间补检。

  (六)考生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和安排,有序参加体检,体检全程谢绝亲友陪同。考生不得擅自离开,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凡在体检中委托他人代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

  (七)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材料中须注明是否满足招聘时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工作按照我局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附件:1.2026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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