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见证补贴经办流程
1.补贴对象: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2.补贴条件: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3.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700/人;中级工(四级)1000/人;高级工(三级)1500/人;技师(二级)2000/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不超过30%。
4.申领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申领补贴
5.办理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7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
6.办理机构:三明市三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话:803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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