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陈勇等同志为仲裁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陈勇、邓梦婷、傅碧芸同志为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五年。
附件:《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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