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4年三元区第七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的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3〕21号)等文件规定,招用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具认定证明(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来电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8-8083701。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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