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7-08 19:50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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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

《三元区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教人〔201920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师生为本,遵循教育教研规律和教师成长、学生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定位,培育教育情怀,落实职责任务,适度超前发展,完善设施设备建设,适应发展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总要求,坚持提升“教育教学教研质量”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研究意识、示范引领意识,着力将区教师进修学校打造成“教学、教研、科研、培训、质监、评价”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新型中心,为我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全面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建设,以“高水平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教研质量”为主线,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使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全面改善,“教科研训监评”能力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在高质量通过“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校内涵发展,由教师进修走向教师教育。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建设和整体搬迁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教师干部培训中心、教科研指导中心、教育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网络教育中心”。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职责。区教育局要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整体规划,建立教师进修学校人才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统筹安排,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教师进修学校要明确功能定位,整合、引进资源,强化研训一体功能,承担全区教师培训培养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管理服务;承担全区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推进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指导、师资培训、信息技术和质量监测,致力教师专业发展和区域教育质量提升。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成为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摇篮”。

(二)严把教研队伍进人关。严格教研人员准入条件,配齐配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研员。区教师进修学校要优化教研员学科结构,重点配齐义务教育各学科教研员,尽可能配备高中相关学科和幼儿园教研员。新补充教研员应具有下列条件:①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②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③本科学历,④在教学第一线工作6年及以上,⑤年龄45周岁左右;对获得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之一的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实行教研员动态管理。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新机制。将教研员管理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促进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每五年教师队伍更新率20%左右,原则上每隔3年专职教研员必须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一个学期,使教研员融入中小学一线教学。教研员能较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学科发展趋势,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点规律,具备一定学术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所有教研员必须参加教研、培训教学或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未参与教研或培训工作的要调离教师进修学校。

(四)加强教研人员培训培养。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成立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和改革基地学校。以《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专业标准(试行)》为指南,不断提高教研员的专业精神(专业意识、专业情怀、专业品质)、专业知识(通识知识、学科知识、教研知识、教师教育知识)和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指导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育科研指导能力、培训实施能力、咨询服务能力、反思提升能力)。专职教研员每人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上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有计划地与中小学教师相互交流;每人每学年深入中小学校听课不少于120课时。有计划地培养和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依法依规保障教研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研员予以表彰奖励。主动对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区教师进修学校的编制和职称问题。鼓励在职教研员通过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十四五”期间研究生学历的教研员达4人以上。

(五)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教研和培训的性质和任务,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专业人才以及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省市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优势和特点,参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兼职教师人数应按不低于教研员人数的11比例配备,要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加强兼职教师的培训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集“教科研训监评”于一体数量充足、专兼并举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

(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按需施训”原则,加强培训调研和项目论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以“新任教师、合格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五个梯级成长机制为核心,完善“分类调研、确定项目、课程设计、资源整合、联通共享” 五位一体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当地优质资源以及大数据网络资源,组织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师培训,促进教师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课程论、教材教法、课题研究、科学命题、课程开发等相关理论与知识;策划组织名优教师专项高端培训,使其学科专业知识精深,掌握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方法,理解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有计划开展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培训者培训、课程改革、信息技术、师德素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党建、文明、安全教育等县内与县外的专项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教研素质与能力,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七)做实质量监控、科研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深化质量监控制度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核心素养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定期组织区域教学质量监测活动,统筹做好命卷、评卷、质量分析评价等工作;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发展提供建议,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支持;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有效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实验、教师教育研究,为质量提升保驾护航。完善课题和论文评审制度,组织区域教师科研交流研讨活动;建立课题和论文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教研支撑。进一步完善三元区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创新一轮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推行教研员与一线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和教研员每学期必上示范课,展示课制度。在现行标准上按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要求,中高级职称比例占教师总数的90%以上,其中高级教师占50%以上。充分发挥本土名师名校长作用,加强团队协作,实行联合攻关,破解教育教学难题。鼓励支持兼职教研员参与讲座讲学、专题研究、试卷命题等工作。

(九)促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内涵发展。教师进修学校要以标准化建设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推进“互联网+”为立足点,以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养为着眼点,软硬兼顾,内外兼修,夯实办学质量和水平,提升文化底蕴,凸显办学特色,构建设施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高效的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努力把学校建成优秀教师的“孵化器”、名优教师的“摇篮”,成为区委、区政府办好教育的“助推器”和提升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区的“智囊团”。要在教师中树立崇尚学术的理念,以尊重学术教师为己任,以崇尚学术为天职,以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为使命,努力创建崇尚学术的内在校园文化,形成努力创新、力求精品的学术精神,增强精品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培训、教研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教科研工作正确方向,及时研究解决教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教科研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强教科研制度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建立网络教研平台,积极推进教科研工作创新,促进教科研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核定工资总额不低于2.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内教师培训经费分年度拨付到教师进修学校的比例应不少于60%。按照《评估标准》要求,完善设施,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备,加大网络设备、网络资源及图书音像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构建新型现代化“教科研训监评”一体的教师教育体系。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重点督导评估教科研工作方向、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工作实效等。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绩效奖励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评价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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