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日期:2020-12-11 15:50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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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元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的落实,因疫情影响,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区财政按标准已经拨付一半,剩余部分计划年底前拨付,省级生均公用经费奖补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有力促进三元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8〕41号)精神, 为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三元区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三元区辖区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二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包括区财政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省级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
  第三条    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物业、劳务、图书资料和教玩具购置等,以及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维修维护,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第四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管理办法,科学规范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第五条    三元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管理使用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和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元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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