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设区市级及其所辖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2-12-30 10:16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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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了解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2〕40号)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于2023年1月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1月2日至12日。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问卷)、教师(教师问卷)、书记校园长(书记校园长问卷)。

  三、有关要求

  调查对象扫相对的二维码(附后)进入问答即可。

  三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问卷调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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