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元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
辖区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三元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元教督〔2018〕1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督导评估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三、督导评估依据
《三元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四、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以及《三元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五、督导评估方式
主要通过现场察验、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技术检测。
六、上交材料
各园准备好自查报告(汇报材料)及《三元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自评分各6份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请相关幼儿园认真做好迎接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三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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