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2018年招收初中“定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辖区各初中学校:
实行“定向生”招生制度改革是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08年以来,我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改革,获得了许多经验,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定向生”招生制度改革,对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大班额的压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8〕98号)和《关于2010年招收初中“定向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教中〔201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对我区2018初中“定向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名额均衡分配原则。以初三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学校正常缴费生招生指标,划出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各个初中。
2.降分择优录取原则。初中“定向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根据招收“定向生”的优质高中学校正常缴费生分数线,下降一定分数择优录取。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收“定向生”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格实行诚信、公示制度,增加招生的透明度。
4.“三个有利”原则。一是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二是有利于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三是有利于全面提升初中特别是农村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在我区招收初中“定向生”的优质高中学校为三明一中。招生范围为城乡初中学校。
三、资格认定
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
(1)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
(2)户籍及住址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在外地就读,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
(5)外来务工、经商(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三元、梅列两区户籍跨区就读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四、指标及分配办法
2018年三明一中招收“定向生”350人,“定向生”指标按2018年初三毕业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同时,综合考虑各初中的办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和学额巩固等方面的情况,适当向农村初中照顾倾斜。具体分配如下:
三明三中 145名 三明四中 64名
三明十二中 84名 莘口中学 14名
岩前中学 27名 中村中学 16名
五、录取办法
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0分、55分后录取。如果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市中招办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
六、组织管理
1.成立区“定向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定向生”招生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
组 长:王贵荣
副组长:谢竞梅
成 员:尤鹏辉 黄仲庆 叶 臻 罗著林 罗邦海
吴敏彪 林建华
2.各校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要把这项改革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起来,同积极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机制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结合起来,全面提高我区初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3.对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由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在学校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名单于
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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