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据《福建省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第三章第一条,现对车辆营运证已超180天以上未年审的闽GB1605、闽GB3003等43辆车辆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联系三元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注销后车辆不得参与营运,并于5日内按规定上缴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咨询电话:0598-7500188 现将上述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附件:1. 三明市三元区道路运输证超期未年审营运车辆明细表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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