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6-04-27 09:03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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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经营秩序,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我局在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文品服装店等177家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超期且名下无车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原许可”等相关规定,现依法撤销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文品服装店等177家个体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现将上述货运经营者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附件:1. 撤销许可证的货运经营者清单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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