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日期:2025-07-27 15:18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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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2025年度在三元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或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的邮政快递企业、客运企业、社会物流企业、参与客货邮融合发展业务的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以及客货邮融合省级信息平台的运营商。

  二、资金来源

  本项奖补政策资金来源自2025年福建省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40.7343万元(为预拨资金,采取年度考核统一清算)。

  三、补助项目及标准

  (一)客货邮融合车辆购车补助

  对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的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分公司,进行预拨付,每车按3万进行补助,共计18万元。

  2025年客货邮融合车辆购车补助资金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车辆数(辆)

标准

金额(万元)

闽通长运有限公司三明客运分公司

6

3万元·辆

18

  (二)村级客货邮设备采购

  为实现将村级客货邮服务点运营信息数据实时汇聚至省级信息平台,按照“应配尽配、实时共享”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区村级点情况,对我区51个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配备高拍仪等智能终端设备,预计11.5万元,该设备由三元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采购。

  (三)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

  剩余资金11.2343万元,对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的“村村通”客车予以补助,当月参与客货邮运营达15天以上的按照每辆车每月6000元进行补助[其中:驾驶员工资1500元、车辆运营成本(含利息)+油补+维护保养等4500元];运营未满15天的按实际运营天数比例进行补助。因自身原因未跑足15天以上,导致没有拿到足额运营补助的,车辆运营成本缺口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本方案所涉资金为预拨付性质,最终实际发放金额将严格依据年终考核结果核定结算。

  2.本方案由三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相关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等具体办法由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另行制定。

  3.本方案补助条款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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