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三明市长青物流有限公司、三明市鑫果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市翔云物流有限公司、三明市正宗平物流有限公司道路经营许可证已逾期超过180天。货运经营者处于失联、失管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的通知》(闽运管科教﹝2017﹞1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三明市长青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货运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注销业户名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述货运经营者应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局归档(地址: 三明市三元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三元交通局窗口,联系电话:7500188)。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现予以公告。
附件:1.有效期逾期超过180天业户名单
2.有效期逾期超过180天业户名下车辆
三明市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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