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59号)与《三明市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闽交运〔2024〕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三元区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由于此项资金申报工作为跨年申报,因此市下达我区2022、2023年度补助资金分别对应我区2021、2022年度申报项目资金,具体如下:
一、资金总额
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799.2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资金名称 |
资金额度(万元) |
合计 (万元) |
|
|
2021年 |
2022年 |
|||
|
1 |
农村道路客运 |
80.78 |
155.51 |
236.29 |
|
2 |
等级客运站 |
38.47 |
38.47 |
76.94 |
|
3 |
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
63.76 |
69.2 |
132.96 |
|
4 |
出租车电动化 |
182.51 |
170.5 |
353.01 |
|
5 |
合计 |
365.52 |
433.68 |
799.2 |
二、分配依据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5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明交规〔2023〕3号)、《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贴资金考核得分事项的通知》(明交运〔2024〕3号)等文件要求。
三、分配对象
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农村客运站点、等级客运站、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电动化。
四、分配公式
(一)农村道路客运发展
农村客运公司考核得分=(建制村通客车服务质量情况得分+地方财政保障情况得分+地方绩效考核情况得分+辖区建制村通客车难度情况得分+辖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得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效得分+年度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得分)×辖区农客车辆座位数情况得分。
(二)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电动化
考核得分=(地方扶持政策情况得分+巡游出租汽车数量情况得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得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组织领导情况得分+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情况得分+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情况得分+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监管情况得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得分)×辖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数量。
(三)农村客运站点及等级客运站
按农村客运站点、等级客运站等项目的市考评得分获得上级下达补助资金。
(四)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中心市区或县(市、区)考核得分=(地方财政投入情况得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得分+国家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情况得分+新能源公交车数量情况得分)。
五、具体分配情况
(一)等级客运站建设
1.2021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级下达补助资金384700元。具体分配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汽车南站 |
384700 |
2.2022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级下达补助资金384700元。具体分配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汽车南站 |
384700 |
(二)城市新能源公交运营
1.2021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级下达补助资金637600元。具体分配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637600 |
2.2022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级下达补助资金692000元。具体分配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692000 |
(三)农村道路客运发展
1.2021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级下达补助资金807800元。
分配情况。按“各企业补助资金=区级总补助金额×〔(各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得分+各企业的农村车辆座位数得分)÷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总得分+农村车辆座位数得总得分〕”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得分 |
农村车辆座位数得分 |
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分公司 |
0 |
67.3 |
544192 |
|
2 |
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二分公司 |
0 |
10.4 |
84096 |
|
3 |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 |
0 |
22.2 |
179512 |
2.2022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下达补助资金1555100元。
分配情况。按“各企业补助资金=区级总补助金额×〔(各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得分+各企业的农村车辆座位数得分)÷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总得分+农村车辆座位数得总得分〕”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
序号 |
企业 |
企业当年度新增车辆得分 |
农村车辆座位数得分 |
各企业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分公司 |
60 |
70.8 |
1254050 |
|
2 |
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二分公司 |
0 |
10.4 |
99711 |
|
3 |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 |
0 |
21 |
201339 |
(四)出租车电动化运营
1.2021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下达补助资金1825100元。
分配情况。按“各企业补助资金= 区级总补助金额×(各企业当年度新能源在营车辆数÷当年度新能源在营总车辆数)”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
序号 |
企业 |
当年度新能源在营车辆数 |
各企业特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士出租分公司 |
100 |
1573361 |
|
2 |
三明市明鑫客运有限公司 |
0 |
0 |
|
3 |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联运分公司 |
6 |
94402 |
|
4 |
三明市都市客运有限公司 |
10 |
157337 |
2.2022年度
补助资金情况。市下达补助资金1705000元。
分配情况。按“各企业补助资金= 区级总补助金额×(各企业当年度新能源在营车辆数÷当年度新能源在营总车辆数)”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
序号 |
企业 |
当年度新能源在营车辆数 |
各企业特获得资金(元) |
|
1 |
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士出租分公司 |
100 |
1321704 |
|
2 |
三明市明鑫客运有限公司 |
13 |
171822 |
|
3 |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联运分公司 |
6 |
79303 |
|
4 |
三明市都市客运有限公司 |
10 |
132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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